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财教〔2024〕181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及我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初审、决定推选国家助奖学金学生名单如下:
国家奖学金(1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如果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逾期无异议以此结果为准上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投诉与监督电话:
学院分团委书记李书记:15838123856
学生管理副部长樊部长:13733895766
学院资助专员李老师:18737148023
邮箱:583301029@qq.com
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