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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 [201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3年度职称外语考试郑州考区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古汉语专业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月24日下午17:00(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到12月23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24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网址为: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至21日(具体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郑州市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七楼办事大厅)。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入报名网站后,点击“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约为130像素,高度约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
(2)照片审核。工作人员会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登陆报考系统查看照片是否通过审核,若照片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3)网上缴费。待个人信息和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考试收费每人35元。
(4)打印准考证。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
(5)2013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全国统一考试。
(6)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27日(具体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郑州市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七楼702房间)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2、现场报名
郑州市报考2013年古汉语专业考试的人员,在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上下载打印填写《古汉语考试报名汇总表》,携带近期1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和考试费用(每人35元),在规定时间内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01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须代领,则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进行网上订书。
网址:http://rsks.class.com.cn。
古汉语考试的教材为《古代汉语》(王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考生可自行到相关书店购买。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所报专业级别请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2英语各专业、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古汉语为主观题,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命题方式、制卷、答题、回收试卷与往年相同。
3、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考试古汉语者不允许带任何资料。
4、考生在参加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成绩按无效处理。
5、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由于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后果自负。
6、按照人社部12号令规定,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不要抄袭他人或被他人抄袭,自觉树立诚信参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咨询电话:67188348(考务)、6718834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附件:古汉语考试报名汇总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