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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信学院信息工程系大学生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坚持社会主义人文精神和科学创新精神的培养,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就我校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组织与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第二课堂实践创新活动项目管理办法,包括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以及信息工程系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

第三条 项目申报与遴选

1.项目实施的主体是我系非毕业年级在校生,同一学生同一时期原则上每个学生不得主持两项,最多可以参与两项。项目主持人(申报人)、参与者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每个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人数可根据项目性质有所不同,但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含主持人),三年级学生的科研项目成员必须有两名二年级成员,还可吸收一名大一同学参与。

2.项目一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必须是我院在编教师或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两项,每个第二课堂活动项目(每组)每周至少活动一次。

3.申请项目要突出创新与应用价值。申请项目可为发明、制作、设计;针对某一领域的调查与研究;某一创业项目的研究与实践以及适合在校大学生的其他实践性、创新性课题(同时鼓励项目与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相联系)。

4.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安排。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申报由信息工程系组织安排,申报时间为每年125日——1220,立项时间为每年的1220——1230为系部评审阶段,系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每年4月份组织中期检查,12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第四条 组织保障与过程管理

1.郑州华信学院信息工程系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为该活动的组织管理部门,承担项目申报、评审、建设与管理等日常工作。

2.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保持学校规定。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至1年半,每年4月份信息工程系会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并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和跟踪管理。

第五条 结题验收

每年12月系部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成果总结,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报送信息工程系,由主任组织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采取汇报答辩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评审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给出验收鉴定结论,经系部与专家审核后,予以结题。结题所必需的全部材料在项目验收后及时上交系部存档备案。

第六条 经费及其管理

1.系部立项建设项目经费根据个人申报,经评审组审核后确定。

2.经费管理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按项目专款专用。报销单据由项目主持人(学生)、指导教师签字,经系部审核登记后,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时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七条 激励政策

1.教师指导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项目取得的成果,可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或教科研奖。

2.学生按规定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或参加项目获得相关奖项,或参加项目经系部认定取得积极成果的,可申请免修1门相关专业课程,并根据实施课时计12学分。达到较高水平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或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经指导教师认可,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部分内容。

3.学生在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可按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获评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信息工程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