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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考研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考研率是评价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建设,提高我系本科生教学质量,,鼓励在校本科学生积极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制定以下规定(修订)

1.系部在大三第一学期进行考研宣传。确定考研学生名单,考研学生需提出考研申请,经系部审核,取得相应的考研资格,再次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考研学生可享受相关考研政策。考研学生一旦取得考研资格,不得轻易放弃。

2.系部可根据考研报名情况,为考生提供考研服务。

3.系部鼓励考研学生在大三、大四期间参加《数学》、《英语》、《政治》考研辅导班。。

4.系部开设专业课考研辅导班,每一学期学习考研课程1-2门,由系部统一安排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

5.考研辅导班任课教师对参加考研学生进行正常的考勤及成绩评定,全部课程为考查课,并按考查课相关要求填写上交教学手册,不需在成绩管理系统中提交成绩。

6.考研课程班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相应学分的当学期计划内考查课程。(具体课程由系部指定)。

7.获得批准免修课程的学生,无需参加该课程的课堂学习及任何考试,但可以选择旁听,任课教师无需考勤及成绩评定。

8.考研课程成绩可以替代系部指定的考查课程成绩,替代成绩由该考查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考研班课程教学手册总成绩填写在总成绩一栏中,其他平时成绩无需填写,但需要在备注中标明考研班字样,并在成绩管理系统中提交该生成绩。

9.考研学生需在考研信息调查表中签字表明对本规定知情并同意。否则信息工程系不承认其考研学生的资格并不享受相关政策

10.系部实行考研奖学金制度。本科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人;考入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奖励500/人;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奖励300/人;考入其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100/人。

11.考取硕士研究生者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12.考研当年(最后一学年),取得考研资格的本科生经系部同意,考试课程可以申请缓考。

13.已达到毕业标准但不符合《郑州华信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考上硕士研究生后,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证书。

14.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附复印件三张)、于考取当年10月份到信息工程系办理领奖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15.本规定由信息工程系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