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坚持社会主义人文精神和科学创新精神的培养,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就我校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同一学生同一时期原则上每个学生不得主持两项,最多可以参与两项。每个项目的人数可根据项目性质有所不同,但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含主持人),三年级学生的科研项目成员必须有两名二年级成员,还可吸收一名大一同学参与。
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三)选题范围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二、过程管理与组织保障
信息工程学院应由专人负责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科研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前期遴选、中期检查、后期结题、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工程学院全权负责统一协调。
(一)遴选推荐
学生在信息工程学院申报项目之后,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二)中期检查
所有立项项目按申报建设周期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至1年半。中期检查由信息工程学院组织,主要审核项目建设期间的进展情况、研究动态、存在问题和预期结果等。
(三)项目验收
每年12月学院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成果总结,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报送信息工程学院,由院长组织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采取汇报答辩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评审组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给出验收鉴定结论,经学院与专家审核后,予以结题。结题所必需的全部材料在项目验收后及时上交学院存档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学院立项建设项目经费根据个人申报,经评审组审核后确定。
2.经费管理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按项目专款专用。报销单据由项目主持人(学生)、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审核登记后,按财务制度规定报销。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时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并办理验收手续。
四、激励政策
1.教师指导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项目取得的成果,可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或教科研奖。
2.学生按规定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或参加项目获得相关奖项,或参加项目经学院认定取得积极成果的,可申请免修1门相关专业课程,并根据实施课时计入学分。达到较高水平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或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经指导教师认可,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部分内容。
3.学生在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可按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获评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3日